周口师范学院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评估考核办法(试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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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
大学科技园
发布时间:
2018-03-28
浏览次数:
7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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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周口师范学院大学科技园管理办法》,为在大学科技园(以下简称科技园)内建立科学合理的入驻企业评估考核制度,尽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孵化企业(团队)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 一、评估考核对象 入驻周口师范学院大学科技园内,并在指定场所开展工作的企业。 二、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内容为团队管理能力、企业经营能力、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、技术开发能力、制度执行情况、企业发展潜力等六个方面。评估考核采取量化计分的形式,按照《周口师范学院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评估考核标准(试行)》(附件1、2)进行打分,总分值为100分。 三、评估考核组织及方式 对入驻企业的评估考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。定期评估考核每年进行一次,不定期考核检查每月内随机进行,由科技园负责组织实施。 四、评估考核程序 由科技园通知企业→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→科技园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,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→根据评估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计分→评估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向企业反馈,同时在园区内公布。 五、被评估考核企业需按评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(一)企业评估考核自评表; (二)企业财务报表; (三)企业在编人员花名册或人员变动名单(含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学历、专业技术职称); (四)产品、技术或项目研发计划及研发经费投入明细表; (五)企业内部管理制度(包括财务、人事、营销等); (六)评估考核组织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。 六、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优秀、合格与不合格三种,考核得分在80(含)~100分为优秀,60(含)~79分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。评估考核优秀的比例控制在入园企业总量的10%左右。 入驻企业在评估考核中,如同时存在下列三种情况者,视为考核不合格。 (一)项目进展不正常。企业科研项目没有相应的技术方案,或技术方案一直处于变化中无法确定;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的。 (二)在园区内未能正常开展工作。企业入驻园区后,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,企业用房长期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,或占用场地开展与创业研发无关业务的,或私自将经营场所转租(让)、挪作它用的。 (三)企业人员配备不到位。企业未能按入驻时承诺的人员数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,在园区内经常只有1名人员驻守的。 (四)未能按时向科技园上报报表或材料,或所反映的内容不真实,通过整改无明显成效的。 (五)入驻企业终止实施创业计划的。 (六)不按时、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的。 (七)企业存在违反《周口师范学院大学科技园企业入驻协议》中条款的实事。 七、评估考核结果的使用 依据评估结果,对年度评估考核优秀的企业,作为重点服务对象,在政策扶持、经费资助等方面予以倾斜;联系省市媒体给予新闻宣传报道;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;优先组织外出考察学习。 入驻企业在评估考核中,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责令其退出科技园,自行移除设备,清理场地,终止提供相关扶持政策和服务。 (一)连续3次月度评估不合格。 (二)年度评估不合格且有2次月度评估不合格。 八、附则 (一)本办法由科技园负责解释。 (二)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 2018年3月1日
周口师范学院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月度评估考核标准(试行)
周口师范学院大学科技园入驻年度企业评估考核标准(试行)
说明: 1、年度企业评估材料按表中顺序排放,并编写目录。 2、目录前页为企业营业执照。 3、电子版统一放入以企业全称命名的文件夹中,各文件名称以相应二级指标名称命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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